公司經常向股東個人無償借款,目前其他應付款余額已經2000萬元了,請問是否存在稅務風險?
疑問
老師,我們公司經常向股東個人無償借款,目前其他應付款余額已經2000萬元了,請問是否存在稅務風險?
借:銀行存款 2000萬元
貸:其他應付款-自然人股東 2000萬元
答復
答復一:首先增值稅上不存在稅務風險,因為對于股東個人來講,無償向公司提供借款服務,無需視同銷售貸款服務。
參考: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應視同銷售。
答復二:由于公司跟股東之間屬于關聯方,股東無償借款給企業使用,若是沒有正當理由,則存在被稅局納稅調整的風險。
參考: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對于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注意
若是股東無償借款給企業使用,有正當理由的,則不存在被稅局納稅調整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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